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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所有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免学费补助根据专业进行补贴。 航空、旅游、高速铁路:每生1700元/年(每生850元/期) 汽修、计算机:每生1900元/年(每生950元/期) 艺术设计与制作:每生2200元/年(每生1100元/期) 3.申报程序:学生申请(填写免学费备案表)—学校资助办审核—校内公示—上报资助中心 02 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是:连片地区(根据学生户口,户口凡是属于国家规定的11个特困地区,都纳入享受); 二是:20%比例(班上总人数-连片地区后再)*20%);20%受助对象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持有贫困证明的学生。 2.资助标准 : 分为三个档次 一档(特别困难):3300元/年; 二档(困难):2300元/年; 三档(一般困难):1300元/年。 3.申报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2)、班级评选小组按(班级人数-连片地区人数)*20%的人数进行评选; (3)、班级评选小组汇总上报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汇受助学生信息,上报双流区资助中心; (6)、双流区资助中心审核后,盖章,再由学校资助办公室张贴公示一周; (7)、搜集学生社保卡卡号及开户银行信息; 03 国家免住宿费政策 1.资助对象:户口为大成都籍学生+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500元/年(250元/每期) 3.申报程序:学生填写免住宿费申请表、交户口本复印件---学校资助办审核——上报资助中心审核盖章---校内公示一周---在上报资助中心。 04 国家奖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中特别优秀学生。 2.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补助6000元/生·年。 3.申报程序: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汇总上报给年级主任审核-----年级主任审核后在上报给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学校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进行校内5个工作日公示并上报双流区资助中心。 05 凉山州资助 1.资助对象:凡是来自凉山州“四县二市”,(即冕宁县、德昌县、宁南县、会东县、西昌市、会理市); 2.资助标准:每生1500元/年(每年于春季学期统一拨款发放) 3.申报程序:开学10月份学生凉山州资助申请表、交户口本复印件---学校资助办审核——区资助中心审核盖章---最后上报凉山州教体局。 06 中职职教券 资助对象:但是报读表演类专业的大成都户籍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1200元/年(每学期600元) 3.申报程序: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填写资料,学校资助办审核——最后上报资助中心